上門推銷
問:若有推銷員上門進行推銷,經拒絕後,該公司仍派員上門推銷,該公司的做法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答:一般而言,如推銷員僅上門推銷,而當中沒有收集個人資料,則可能不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然而,如該公司在推銷過程中有收集個人資料或該公司有處理個人資料,且有關資料能確認當事人的身份,則有關處理須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如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根據該法律第12條第2款的規定,資料當事人有權在無需費用的情況下,反對負責處理資料的實體以直接促銷或其他方式的商業考察為目的而對與其有關的個人資料進行處理。如公司在收到反對後仍繼續向當事人進行促銷,根據該法律第33條第1款的規定,可能構成行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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