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議保障消費者將向當局反映
聚賢:電信消費爭議強制仲裁
【本報消息】流動上網日趨普遍,但有關流動上網服務的消費投資不斷上升,聚賢同心協會昨舉行記者會探討有關情況。
據消委會資料顯示,單是該會接獲的電信服務投訴每年已達二百多宗,長期居於投訴分類榜首,認為營運商對消費者保障嚴重不足。建議落實先通知後購買保障用戶,確保用戶能實時查詢數據,並將電信服務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
先通知後購買
記者會昨上午十一時假聚賢同心協會會址舉行。該會秘書長李展濤、副理事長林宇滔主持。李展濤表示,電信服務作為公共服務,當局有責任制訂有效措施,保障消費者獲得合理的權益保障。針對現時情況,該會提出三點建議,包括一是落實“先通知後購買”保障用戶,認為當局不應繼續拖延,必須強制要求營運商盡快落實;二是確保用戶能實時查詢數據,現時本澳只有一家營運商能提供接近“實時”的數據查詢服務,其餘營運商則須延時超過一天,部分查詢方式亦甚為不便,對消費者欠公平,促請當局盡快要求營運商提供實時查詢數據用量服務,包括用最簡單的USSD碼查詢,同時應在電話費單上列明用戶每日數據的使用量,讓用戶全面了解,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三是將電信服務消費爭議納入強制仲裁。現時消費者即使質疑電訊商的計量,但只要電訊商堅稱系統無出錯,即使再向當局投訴,但都難介入包括計費系統運作準確度的專業範疇爭議。
網上收集民意
林宇滔表示,“散買”數據用量的費用高昂,每Mb收費高達六至二十元,以其中一家本澳營運商的服務收費為例子,其收費每1GB為九十八元,即每Mb只需一毫,故“散買”收費價格並不合理,不少用戶對此投訴無門,根本“口同鼻拗”。
當局去年底到中區社諮會時曾承諾會執行“先通知後購買”措施,但今年初回應議員質詢時又再“改口風”,認為設五百元“封頂費”已是保障客戶的好服務,實在難以接受。該會設網上平台收集意見,調查居民對電訊服務的保障機制滿意度,隨後會約見電信局反映問題,希望重視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