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築團體了解認證法案
【本報消息】八個相關建築業界的專業界別團體與政府部門代表就“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新工作文本舉行會議。會上,團體代表主要關注法案規範的委員會政府與民間代表的比例、委員的專業對口、學歷標準、專業資格認可、工程各範疇界定、保險、入則制度與法案的關係等。對此,政府逐一回應並解釋法案內容。
會議於昨日上午十一時舉行,政府代表分別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基與陳耀宗、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劉振滄組成,出席團體包括澳門機電工程師學會、澳門電機及電子工程師學會、營運工程師學會(澳門分會)、機電從業員協會、澳門空調製冷商會、中國(澳門)交通學會、中國華僑大學(澳門)土木建築協會,以及施工主管協會。
雙方分別討論專業法律制度,團體了解到新文本政府接納了不少過去的意見,實屬好事;另外,當中涉及專業制度的問題,包括持續進修、實習、專業註冊及認證制度都須經專業委員會訂定,相關準則建議由行政法規訂定,團體建議其內容必須要切合現實情況及公開透明,避免將來行政法規不足的可能性。政府透過是次會議,進一步向業界團體解釋有關內容,以利法案推出後順利執行,同時希望藉法律實施可創設機制,讓建築及城市規劃專業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會上,團體與政府代表交換了很多意見,團體支持整個法案及建議政府盡快通過立法,並設一至兩年檢討期,如有不足地方及細節,可於檢討期完善及配合當時現實情況。政府代表感謝團體對法案的支持及法案的精神,並與團體業界保持良好的溝通,為社會的發展及未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