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裝GPS須通知個資辦
【本報消息】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訊:個資辦於昨日出版的政府公報(第二組)公佈了第○一/二○一四號許可,關於以簡易方式對車輛定位裝置及系統處理的個人資料履行通知義務。
在該許可訂定的範圍內,各公私營實體以車輛定位裝置及系統處理個人資料,可以簡易方式向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履行通知義務,通知時應填寫《以車輛定位裝置及系統處理個人資料簡易通知表 (首次申請)》,或可於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網頁(www.gpdp.gov.mo)網上填寫。
另外,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將聯同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向公衆舉辦上述許可的講解會,詳情留意報章公佈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