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運合同無要求 當局無指引
施家倫:垃圾車未配合垃圾分類
【本報消息】議員施家倫書質關注垃圾分類回收問題,指有清潔工人將己分類回收的垃圾倒入同一輛垃圾車內,使分類白費工夫。但“新清運服務合同”並未要求專營公司使用分類回收功能的垃圾車,當局亦未推出有關垃圾分類的指引,質詢當局,將如何解決垃圾車統收已分類垃圾的問題。
施家倫書質表示,設置公共分類回收垃圾桶與使用分類回收垃圾車,是推進垃圾分類回收工作與提高市民垃圾分類回收意識的最常用、最有效方式。目前,歐洲國家、鄰近的香港特區都正在施行這種環保的垃圾處理方式。但是澳門不僅很少能在市面上看到公共分類回收垃圾桶,而且也未推出有關垃圾分類的規定和指引。
現存分類回收垃圾桶亦存在一些問題,設計非人性化,不利於居民養成分類回收意識。如皇朝區部分玻璃回收垃圾桶的入口呈扁形,使圓形切面或方形切面的玻璃樽很難扔入桶內,而且這些垃圾桶容積都遠小於普通的壓縮式垃圾桶。
又如部分地段雖設置分類回收垃圾桶,但收垃圾的工人居然將垃圾桶裡不同類型的垃圾倒入同一輛沒有分類回收功能的垃圾車內。質詢當局將如何解決垃圾車統收已分類垃圾的問題?如何改進玻璃回收垃圾桶的設計?未來將制訂哪些指引和具體政策推動落實“澳門環境保護規劃(二○一○——二○二○)》,實現“節約循環社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