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李案檢院會參與上訴程序
【本報消息】由“墓地門”引發的“譚李案”(民署四人涉嫌瀆職案)控方初審敗訴,現上訴至中院,是律師歐寶蓮於上訴期最後一日提出,昨被追問檢察院為何不主動提訴?檢察長何超明指有人上訴,檢察院則不能作上訴方,強調檢察院會參與上訴程序。
何超明表示,凡是案件的當事人、輔助人或控方均可提出上訴,若有其中一方提出上訴,其他方則不能上訴。強調案件已進入上訴程序,檢察院亦會參與訴訟程序,但未提到檢院遲遲不上訴的原因。問及有否勝算?他回應,“一般案件都不會作估計,會根據法律程序去做。”
另一單引起民間關注的“桃花崗案”同為一審敗訴,小販們因財力問題無力再上訴,寄望檢察院。
何超明表示,“桃花崗案”上訴期至本月中旬,檢察院正循程序法及實體法兩方面研究是否上訴,強調上訴期屆滿前定有答案,一有決定會對外公佈。就近年屢有高級官員被起訴,何超明認同須加強官員的法律意識,以便政府朝更好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