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會議討論五份條件圖草案
皇宮旅館規劃惹爭議
【本報消息】城規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第十次平常會議,討論五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以內港皇宮大旅館及毗連地段最具爭議。
由於現有地段的建築物一凹一凸,多名委員建議應拉直成同一水平,但有委員則認為應保留原有的凹凸不一,無必要刻意改變歷史形成的肌理。城規會秘書長劉榕強調,個案與早前討論的另一份規劃條件草圖相鄰,均涉及拱廊建築,將整體分析研究。
委員爭議的是火船頭街與蓬萊新街之間合共二百九十八平方米的地段,範圍包括現時內港皇宮大旅館。地段向火船頭街涉及兩幢建築物,立面一凹一凸,均有拱廊特色。有委員建議將來若重建,應維持具特色的拱廊,以維持一體性;有委員認同附近地段的拱廊應統一考慮,甚至連同新馬路一帶統一風格,有利步行系統及城市協調。至於現有兩幢建築物一凹一凸,多名委員認為應拉直立面,有建議退縮至與附近的“鴉片屋”同一水平。
劉榕回應指,明白委員都認同火船頭街拱廊建築具有價值,但無論重建是向前或向後與鄰屋拉直,抑或維持現時立面的原真性,要統一立面風格具有困難亦不理想,會與早前討論的另一份相鄰的規劃條件草圖,一併整體分析研究。提到由於新馬路區是規劃分區,並非分區規劃,受建築高度及七十六度線等建築規限。
若退縮,只能退後一次立面且只能加建兩層,即向前和向後拉直水平的樓宇面積將相差一半。這涉及業主取態,但會先聽取居民和城規會意見,業主若不滿則可提出申訴。
另外四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包括氹仔舊區安樂街十七至十九號一幅三十六平方米私家地;位於鏡湖馬路三十號一幅六十五平方米已空置地段;下環聖祿杞里十至十二號一幅一百四十二平方米長期批租地,以及氹仔舊區客商街十九號一幅六十三平方米長期批租地。上述四份規劃條件草圖僅得委員零星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