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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琉璃議院建言經屋法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4-9-19          流覽次數: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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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琉璃議院建言經屋法

    讓年輕人以社會建設者角度爲澳出謀獻策

    工青琉璃議院建言經屋法

    特區政府早前啟動檢討《經濟房屋法》公開諮詢,工聯青委新設立的青年議事項目“琉璃議院”組織年輕人討論,共同探討澳門經濟房屋政策現況及年輕人對置業的看法。

    經屋爲主社屋爲輔

    本澳土地資源匱乏,樓價長期超出居民的購買力,住屋問題早已成為社會重大的民生問題。面對澳門公共房屋供應一直不能滿足社會所需,年輕人多年來抱着置業無望的感受,痛苦之情非筆墨所能形容。“琉璃議院”項目除了鼓勵年輕人思考論述問題外,還推動他們動腦筋商議解決方案。儘管最終提議或未夠成熟,但亦可讓年輕人在過程中站在社會建設者的角度去認識社會,深入了解問題所在,嘗試為澳門出謀獻策。

    在琉璃議院的首次會議上,與會者一致提出政府應考慮以“經屋為主,社屋為輔”的方向作為公共房屋發展的政策方針。他們認為,公共房屋不單要解決居民住屋需求,更要求滿足居民“置業”的心願。政策內容應明確以下五點:一、明確社經屋的供應比例;二、逐步調整社屋申請者收入上限至入息中位數的七成;三、恢復原來經濟房屋申請的“評分排序”制度,且要制訂及公開評分的計算方式;四、社經屋申請者的資料應予保留,申請期限亦宜取消不定期,改為常規申請;五、經屋不應有投資保值的性質,經屋轉讓只能參照購入價格出售予政府,使其重新投入公共房屋供應。

    琉璃議院的其中一個特色,除了讓參與者各自提出意見外,還會讓他們申辯自己的見解並決議。首次決議認為,政府應考慮將社屋申請收入上限緊貼入息中位數的百分之七十,在不影響居民原有生活質素的情況下,保障社會百分之三十低收入人士的住屋需求,同時增加公共房屋的供應量,訂定新增社屋、經屋、私樓以三成、六成、一成的資源比例供應,加快解決各階層人士住屋需求的進程。面對政府現時短期、中期的公屋供應量均無法滿足社會需求,造成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的申請等同“陪跑”,決議中指出,政府應恢復輪候評分制度,並設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個人的分組及其名額比例,同時將社經屋的申請期開放至常規申請,持續更新申請者資料並實時評分排序,將社經屋確切交到真正有需要的居民手上。此外,政府還應提升公共房屋興建進程的透明度,以及制訂持續供應公共房屋的時間表,讓居民更加了解進展情況。

    土地資源按比供應

    工青常務委員、琉璃議院召集人鄭耀榮指出,工青希望透過琉璃議院營造青年理性、建設的氛圍。今後會逐步擴大琉璃議院的規模,並邀請工青以外的青年朋友參加,透過思考、討論、申辯、商議等過程,讓青年多角度思考,提升青年尋求解決問題的能力。住屋問題,相信政府並非以樓宇炒賣作為經濟發展的支柱,那就更應增大社屋及經屋的比例。土地供應先撥予興建經屋、其後社屋、最後才是私樓。現時迫在眉睫的並非單純修正政策法規,只有積極尋求增建公共房屋的方法,才能緩解供需不平衡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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