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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教學 及早綢繆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4-9-2          流覽次數: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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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教學 及早綢繆

夏 耘

    優化教學     及早綢繆

    新學年開始,正是《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生效日。俗稱“課框”的法律二十年未改,修法勢在必行,實施起來卻不容易。要“引導學校優化課程結構”而獲各教育持份者接納,要“科學安排教育活動時間”而不失可開展活動的空間,要“促進學生全人發展”而不致淪為“實驗失敗”的“小白鼠”。眾多細節問題,仍有待當局思量。

    “課框”生效首年,唯一正式執行的,其實只有延長學年日數不少於一百九十五天的安排,不少學校於“課框”四年前首次諮詢時已開始籌謀,早有準備,過渡不難。但實際效果是否如理想預期,未有定案。多出來的日數繼續“填鴨”,塞得越多越好,甚至將夏令班與正規課時大合併?抑或可以成功分攤學生的課業壓力,將知識細嚼慢嚥而非囫圇吞棗,視乎學校及老師對教學的取態。

    “課框”中要求小學至高中生每周體育運動的時間不少於一百五十分鐘的規定,正中諸多麻雀學校、裙樓學校的多年痛處,雖說兩年後才會自小學實施,但亦激起千重浪。現任特首競選爭取連任期間,學校因空間不足所受的牽制,幾乎必成教育界高聲疾呼的“指定對象”,惟回覆仍是“積極支持原址興建”、“協助另覓新址”兩招,“無力仿效新加坡一次過重建”,讓教育界如何“收貨”?須知七年前,政府聘請的新加坡顧問公司,已得出“兩成學校有迫切搬遷”需要的結論;七年過去,未見到一角藍天的學校仍紋絲不動,當局在改善學校空間的工作上過於被動,缺乏長遠規劃。

    施政要創新,最忌鑽牛角尖,一成不變。教育用地的問題亦須緊貼實際,回應訴求,莫再執着於一貫路線。大型公屋群為何非要優先交公立學校發展不可?閒置土地為何不能建成臨時運動場讓學校先共享?前提是政府摸清各校底細,將教學和活動空間多寡作先後排序,作為訂立支援方案關顧對象的優先標準,公平問題自可解決。

    “課框”另一功能是引導學校優化課程結構,語、英、數、史、地、物、化、生,各科“教幾耐”由“課框”明確要求,至於“教乜嘢”則另根據“基本學力要求”釐訂,兩部法律如“雙妹嘜”缺一不可。遺憾是基本學力要求仍囿於高中部分未能埋尾,結果令教科書問題懸而未決。因為以前沒有基本學力要求,澳門不像鄰埠有專責部門審定教科書,學校向來可自由選擇,內地、香港、台灣教科書遍地開花。但“雙法”生效在即,教科書的教學章節鋪排、內容選取均影響最終改革結果,評審教科書的工作卻未聞風聲。何人能勝任評審工作?抑或由政府補貼學校,促書商為澳門小小市場開發本地教材?順便成為引入電子書的契機?政府對上述種種應早計劃諮詢,“臨急抱佛脚”顯然下策。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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