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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集社會力量 共建美好家園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4-9-1          流覽次數: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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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集社會力量 共建美好家園

鄞益奮

    匯集社會力量   共建美好家園

    近日,多個社團到訪崔世安競選辦遞交了支持特區政府根據《澳門基本法》及《行政長官選舉法》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為澳門未來建言獻策的超過九萬份問卷;亦有一些社團舉辦了“民間公投”,收集社會意見。社會對此議論紛紛,有的認為問卷調查的意見可代表民意,有的認為只有“公投”才可反映民意。有鑑於此,筆者想發表以下意見:

    蓄意製造爭吵對立

    對本澳的各項事務,尤其是關係到澳門未來發展事務的發表意見,是澳門進步的表現之一。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澳門社會上有不少聲音只製造對立與爭吵,有意將澳門拖入街頭政治和政府角力的混亂漩渦。故筆者認為,對相關議題所發表的應是對於澳門未來有益、有建設性的意見。因為只有這些意見才有利於匯集各方面的力量,從而達至共建美好家園的目標。

    美好未來意見依歸

    政府如何能夠體察及吸納民意,一直是政治社會學的一個重要議題。在西方,民意除了可以透過投票直接或間接體現外,政黨是政治體制和社會之間重要的中介者。但在澳門,並不存在政黨,一般情況下,不同社團在不同範疇上的意見反映,往往就是澳門社情民意的反映。然而,隨着社會的發展,其他民意表達形式也開始出現,例如有人認為傳媒可作為民意表達的渠道,電台烽煙節目就是最顯著的例子之一。此外,也有人認為民意調查和社會運動可視為民意表達的渠道。故在今時今日的澳門,居民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但只有那些能同心同德,為澳門美好未來而提的意見才是真正的民意。

    “民間公投”不合法

    以澳門行政長官選舉而論,由於行政長官是根據基本法,由具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故具主流民意基礎。對於澳門未來的發展,哪些是主流民意呢?社會運動可以展現居民在個別議題上的意見的熾熱程度,如“民間公投”本身已不具合法性,且在特定議題上其中一方的聲音,亦不能將不同的聲音同時被表達出來,並進行對話和溝通。反之,來自勞工界、婦女界、專業界、學界、商界、僑界、街坊、同鄉會等不同階層、不同界別的大小社團對於澳門未來發展的建言獻策,肯定是可以代表澳門真正的民意,因為他們就是生於斯、長於斯的澳門居民,他們具名發表的意見肯定是代表他們實實在在的想法。而在小小的澳門,目前己收集問卷的數字已是前所未有的,單從比例數字上已足以代表真正民意。

    堅決抵制噪音意見

    我們對於上述由各大小社團交來的真正民意,應做好歸納、整理和分析工作,將這些主流民意做為日後澳門發展的依歸,並且應分輕重緩急,逐步在日後採納。對於那些不合法,或者只是旨在製造不和諧噪音的意見,則要堅決予以抵制。

    民意不可違,在發展過程中,由於資源有限,我們要積極聽取民意,整合不同的意見,共同創造和諧社會,共同建立美好家園。(小題為編者所加)

    澳門理工學院社會經濟與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

    鄞益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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