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反對取消街影條例
【本報消息】近日社會對取消“街影條例”建議爭議越來越大,議員李靜儀指出,“街影條例”屬《都巿建築總章程》技術規範,政府從未就其修訂諮詢,取消“街影條例”會犧牲居民的居住素質,對城巿空間亦會產生巨大且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表態反對。她書面質詢當局會否以公衆利益為重,承諾不會取消“街影條例”。
李靜儀表示,建設宜居宜遊的休閒旅遊中心是澳門多年來的施政目標,今年施政方針更將“建設宜居城市,優化生活空間”列為重點,為此更應多從確保公衆利益的角度完善法律,而非想方設法讓發展商“地盡其用”,犧牲居住環境素質,否則施政理念只會成為空話。質詢當局會否承諾,在未全面廣泛公開諮詢前,不提案修訂《都巿建築總章程》技術規範?
李靜儀稱,樓宇“安全、宜居”是所有居民的期望,《都巿建築總章程》近三十年未修訂,不少條文無法適應社會發展,亦難以真正保障小業主的權益。政府二○○九年成立修法專責工作組,其中《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其行政性質規範已作了兩輪公衆諮詢。經過善豐事件後,居民認為有必要及早加大樓宇的保修範圍和年期,加強保障小業主,但修法拖延五年未見寸進,質詢政府原因何在?能否承諾相關法案送交立法會審議的具體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