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聯動機制奏效 全國首例
珠涉澳商事案成功調解
【本報消息】在澳門調解顧問協助下,珠海中級法院昨日上午成功調解一宗涉澳商事案件,涉案雙方現場簽訂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該案件成為全國首例澳門調解顧問成功參與調解的涉澳案件。
澳商一審敗訴
昨日上午十一時,涉澳商事案件的雙方當事人來到珠海中級法院,在澳門調解顧問、澳門珠海社團聯合總會理事長胡景光,以及多位法官見證下,兩人分別簽訂了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宣告雙方的商事糾紛以順利調解告終。
這是澳門調解顧問成功參與調解的首宗涉澳商事案件。該案當事人一方為澳門商人,一方為珠海公司。澳門商人與珠海公司簽訂加工承攬合同,委託珠海公司代為加工一批貨物,後因貨物有部分質量問題,澳商暫扣了部分貨款。因珠澳行業習慣不同,雙方還就生產模具的歸屬產生分歧。珠海公司遂訴至法院,要求澳商支付貨款及逾期罰款。香洲區法院一審判澳商敗訴,珠海中院二審調解該案,但涉案雙方均不讓步,矛盾激化,一審敗訴的澳商更對珠海法院心存抵觸。
珠海中院稱,該案調解陷入僵局時,新建立的涉澳聯動機制發揮了作用。珠海中院與澳門珠海社團聯合總會聯繫,希望通過聯動機制化解糾紛。涉案澳商看到了本報關於珠海法院涉澳聯動機制的報道,當澳門調解顧問與其聯繫溝通時,澳商開始轉變應訴態度。隨後經過法院和澳門調解顧問與涉案雙方當事的人多次溝通協調,該案最終成功調解。
澳顧問解矛盾
參與該案調解的胡景光表示,能夠順利調解該案感到十分高興,該案是機制建立以來的第一宗調解個案,亦是第一宗成功個案。澳商到內地做生意,經常遇到文化差異的問題,容易與對方產生糾紛,甚至鬧上法庭,浪費時間和金錢。希望透過澳門調解顧問參與調解,澳商對澳門顧問有身份認同感,從而能更好化解矛盾,說服雙方各退讓一步,達成調解。
本月五日,珠海中級法院與珠海海外聯誼會、澳門珠海社團聯合總會共同建立三機構涉澳民商事糾紛化解聯動機制。聯動機制為全國首創,開創了立體式、互動式的溝通途徑,建立聯絡人定期溝通制度,搭建了針對澳方當事人的行業協會協助送達平台,同時遴選涉澳案件調解顧問,提高涉澳案件調解率。
據統計,從二○○三年至今,珠海法院共受理涉澳案件一千一百餘件,總標的額逾五億元,兩項數據均居全國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