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期即審動物法
“動物保護法”去年已由議員高天賜、梁榮仔提案,但遭否決,影響到同一會期內的政府提案變成重複提案,無法趕及立法會休會前提上大會,主席賀一誠承諾十月十六日復會後,將作為首個法案呈上大會,冀下一會期完成。
提案做好遊說
除“動物保護法”,高天賜、梁榮仔提出的六個法案均遭否決,為何議員的提案都難以通過?賀一誠稱,“不是要怪議員,但點解議員提案咁難過,因為一個法案要做好多諮詢工作,議員能力有限,無法一個人組織到社會諮詢,且議員的提案只能是民生法律,往往牽連好多不同意見,一定會有爭議,不是話邊個議員,甚至任何一個議員提案,都可能遭到否決。”他形容,不易取得三十三位議員同意,在全球的議會中,議員提案需做好遊說工作,“但高、梁的提案第一次被否決後,若能吸收意見,對法案有所修改,我諗大家會易接受,若一字不改送返來,同事就會有睇法。”他希望議員再度提案時,應互相尊重,實事求是,“如果連議會的意見都不能接受,點樣接受公衆諮詢?”
難助議員諮詢
被問及立法會能否設機制協助議員開展諮詢?賀一誠稱,立法會能力有限,要在各社區做諮詢,不是簡單在網上或報章發佈消息就可以,有些更要向特定團體諮詢。若為民生事務作諮詢,諮詢面需要面向全社會。“坦白講,政府咁嘅資源先做到,立法會暫時冇咁嘅資源做到,若然三十三位議員同時提案,哪有力量同時作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