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擬擴權審政府預算
修改沿用超過三十年的《預算綱要法》的呼聲從未停竭,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有信心在今屆會期,即往後三年內完成,但強調“我不是要《預算綱要法》,而是完整的《預算法》。” 包括制訂預算的提交時間,並將立法會的職權放在預算法中,讓立法會具有審議權。
冀訂完整預算法
提及《預算綱要法》,賀一誠特別感慨:“《預算綱要法》由一九八三年至今,整整一大疊資料就放在我檯面,一共有三十個法律、法規、命令等。
我上屆提出一定要搞好預算,先建立好財政制度,現時我要求的不是《預算綱要法》,而是希望政府做完整的《預算法》。”因為《預算綱要法》“太綱要”,執行不了、操作不了、深化不了,就要用好多行政法規去貫徹綱要中的細化工作。
參考加入處罰制
賀一誠稱,完整的《預算法》,包括所交的預算時間、所交的決算時間等。同時,《預算法》要將立法會的職權放入法律中,讓立法會有權審議,亦可參考內地預算法加入處罰制度。立法會一直與政府密切聯繫,亦有顧問小組專門研究,有信心可以在今屆立法會完成《預算法》,“畀啲時間我哋改,明年未必得,但未來三年,即我執包袱時,可完成我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