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涉乘客路況車資等因素
的士業聯會:撤草案再諮詢
【本報消息】的士業聯合會日前向當局遞交“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法津制度”諮詢文本的意見書,重申反對單一在的士行業設立“放蛇”或“隱藏”執法制度,認為有違法律的公平原則,業界不信服,同時要求當局撤回或擱置草案文本。
的士業聯合會常務副會長黃炳岐表示,同業不滿諮詢文件的整體內容。指出今天的士服務中的“亂象”,諮詢文本中對內地乘客坐車習慣誤導、路況惡化、執法不公、調整車資跟不上通脹等因素隻字不提,只將全部責任推予從業員身上,讓業者深感不公,上述的因素或多或少都是造成今天的士“亂象”的誘因。
質疑革新發牌制
他重申業界反對單一在的士行業設立“放蛇”或“隱藏”執法手段;警員介入執法可接受,但必須公正嚴明,切勿誤導,偏聽涉嫌違規個案的某一方,要客觀分析案情,正確裁決。業界亦認同須適當加重罰則,但反對強制的士安裝車程及收費電子記錄儀、錄影或錄音監察系統等設備。同時,反對政府引入類似內地無償出租車的發牌制度,以免造成另類壟斷,最終引入外僱司機,引致本地司機薪酬銳減和失業。
業者亦質疑此舉有否抵觸基本法第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不然的話,政府也得先行按市價收購六百五十部永久的士市牌照後,才重新研議新的發牌制度。
稱立法後果嚴重
黃炳岐稱,倘立法部門、立法會強行通過這份嚴苛不公平的法案,肯定是的士行業的大災難;將直接或間接摧毀整個的士行業,引發從業員恐慌轉業,甚至請願示威罷駛。
該會認為,陽光政府立法應該光明正大,要求撤回或擱置有關草案,重新諮詢業界、社會大衆後,再行撰寫草案文本諮詢公衆;並促法務局、交通事務局從速正面回應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