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議員倡設扣分停牌
修改的士競投制度免成本過高衍生違規經營
【本報消息】議員陳美儀、宋碧琪、區錦新認同全面諮詢的士法律制度,但對引入視像監察、放蛇制度、加強罰則等有不同意見。有認為視像監察對司機和乘客皆有保障,但有議員擔心有侵犯私隱之嫌。三人均認為要引入扣分停牌制,亦主張修改現時“價高者得”的發牌制度,否則司機經營成本過高,便會衍生不規則經營行為,最終市民受害。提議引入計分發牌制,或由公司統一經營,方便監管。
扣分制治交通亂象
陳美儀主張加大罰款及停牌扣分制雙管齊下,使司機真正“肉痛”,否則僅“以錢解決問題”無補於事。全澳車輛皆應引入扣分停牌制,以打擊危駕、醉駕、毒駕。認為放蛇制度涉及面大,要由法律專家研究其可行性,對涉及私隱的視像監察有保留。
區錦新形容社會對的士問題怨聲載道,基本認同諮詢方向,但擔心視像監察或涉私隱。對於放蛇制度,指澳門地方細,負責放蛇人員容易被司機認出,直言作用不大。政府建議將的士違規罰款從一千元調升到二千至五千元,區錦新謂司機違規易、暴利、執法難、罰款低,即使調高罰款亦冇阻嚇力、作用不大。“大不了兜多兩轉賺番返嚟。”認為引入停牌制度或違規刑事化等皆有討論空間。提出政府應從多角度分析市場需求,比較其他地區人口、旅客與的士比例,科學計算本澳的士數量,訂定短期目標,補充需要。
視象監察保障雙方
宋碧琪雖非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成員,昨日亦有列席會議。政府在資料文件上提出引入“三年內違規三次釘牌”的建議,她透露會上當局沒有介紹,認為停牌制度較罰款有阻嚇力,應該引入。指出交通局人手不足,甚至有惡霸的士司機毆打及辱罵前線人員,認同治安警介入監察。兩部門應做好溝通,合理分配人手。認為車廂內設視像監察,對司機、乘客皆有保障,除了監管違規情況,若有乘客暴力對待司機,亦可作為證據保障司機權益。
她強調政府提出的放蛇制度實為秘密取證,便衣警察以乘客身份搭車,若出現違規行為才檢控。警方不會主動建議不按錶收費,故不存在“跣司機”的引導犯罪問題。
公司經營方便監管
近月公開競投的二百個具年限的士牌,在環保車價、維修成本上升的情況下,中標價仍攀升,最高中標價達一百二十多萬元,最低亦要九十一萬多元。三位議員均主張修改“價高者得”的發牌制度,否則牌照、車輛、油價成本樣樣升,良心司機難生存,部分司機自然“吊高嚟賣”,各種五花八門違規行為應運而生,最終經營成本轉嫁到市民和遊客身上。
至於修改方向,陳美儀及宋碧琪建議由公司統一經營牌照,保障所有牌照均有服務市場,當出現違規情況亦可直接歸咎公司,方便政府監管,減省前線人手。但陳美儀提醒要同時考慮已獲發牌司機的自僱生存空間,甚或的士公司會面臨“請人難”困境,促政府探討研究。區錦新則提出計分發牌制,規定新投的士必須由持牌者自行經營,鼓勵司機自行組合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