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宣傳期開始將聽意見推政綱
崔世安:特首工作放首位
【本報消息】崔世安獲三百三十一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參選,成為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崔世安強調,目前仍以行政長官工作放首位,稍後進入宣傳期再就自己的參選施政理念廣泛聽取意見及宣傳政綱。
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於七月廿九日結束,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已經完成對兩名遞交《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二○一四)》人士的可接納性審查,其中醫生李光遠因沒有提交任何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簽署的提名而不獲接納,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為崔世安,共獲三百三十一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參選。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管委會已於昨日將載有被提名人及其提名人姓名的告示,張貼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被提名人及選委會委員最遲於今日就有關決定向管委會提出異議。有關資料亦可於行政長官選舉網頁(www.ece.gov.mo)查閱。
對於參選行政長官選舉作為唯一合資格的參選人,崔世安昨出席公開場合後接受傳媒訪問,表示現時仍以行政長官工作放首位,在本月十六日前仍會全職、全力做好有關工作。踏入宣傳期後,將就參選施政理念廣泛聽取意見,及宣傳自己的政綱。他不評論取得的提名數會否令其他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人士無法參選,但滿意自己競選辦公室工作團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