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設備指引保維修質量
《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去年五月十九日實施,至今已向政府申報並獲發獨立編號的升降機類設備約有五千六百台,估計約佔全澳同類設備九成。政府期望推出該“指引”加強監管機電設備,推動行業發展,保障使用者安全。
九成設備獨立編號
針對使用中升降機設備的維修保養,“指引”訂出五個方面措施規範,包括推出基準性檢測的行業標準,促進良性競爭;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設備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要求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查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
截至今年七月,已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登記升降機類設備維修保養公司有四十一家,另四家公司未符合登記資格。在已登記的公司中,三十多家已向局方申報其負責維修保養的升降機類設備資料且獲發獨立編號,包括升降機約四千六百部、扶手電梯約一千組及自動行人道約二十條,總數約五千六百二十台,估計約佔現時全澳同類設備九成。
政府已委託澳門大學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於去年十二月起對已向政府申報,並獲發獨立編號的升降機類設備展開抽查工作,以監督維修保養公司的檢測質量,有關工作不會收取維修保養公司或設備擁有人的費用。
不申報設備可除名
隨着“指引”實施,土地工務運輸局認為有助提升業界服務質量、穩定性和安全性,並透過政府與公衆共同監督,在行業既有責任及自律的基礎上促進良性競爭,提高檢測和維修質量,既讓業界有所依循,也更好地保障公衆安全。局方呼籲,尚未登記的維修保養公司應盡快向局方申請;已登記但尚未申報設備名單的公司亦應按時遞交相關資料,否則有關公司可被除名或不獲續期。
此外,土地工務運輸局目前正就已申報的設備建立資料庫系統,爭取盡快投入使用,屆時市民可透過網上系統查閱及核對其慣常使用的升降機類設備,是否已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報且獲核准、該設備所張貼的安全運行證明書及證明書上的資料是否真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