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矛盾升級不容忽視
【本報記者蔡小姍廈門十九日電】醫患矛盾升級已是全國不能忽視的議題,本澳正在進行醫療改革,如何完善處理醫療事故制度、鑑定醫療責任及調解機制等為社會關注。廈門重視關愛病患、建設醫學人文關懷控制醫療糾紛,與本澳一樣,鬧上法院的個案漸增加,而因屍解結果經常死因不明,故其舉證傾向有否採取措施預防死亡,而非證明自己清白。
廈門附屬中山醫院醫務部副主任李湧指出,從醫療中傳播正能量,良好的醫學人文關懷可相對控制醫療糾紛。面對醫療事故,該院成立專責領導小組,不管病患對錯,“有訴必接”,一般投訴保證在七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回覆。接待醫療投訴亦講究,分三個部門,但集中在來訪接待室統一管理。除了接受直接上門、來信投訴,還要接受衛生局轉下來的投訴。處置方面直接交給相關科室主任發起調查及回覆,上呈醫務部後亦要經一輪專業審核才回覆病人,避免科室避重就輕。
該市衛生局規定,賠償額一萬五千元以下,醫院有權直接調解、賠償;一萬五千至十二萬元,需要第三方調解,譬如由司法局轄下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專家調解;十二萬元以上必須有鑑定或法院判決,基於鑑定結果來調解或興訟,這不單規範醫院擅自賠償,同時減少患者盲目開價。
然而,與本澳一樣,廈門的醫療事故鑑定同樣被質疑既做裁判,又做球員,故該市尋求司法途徑較醫療事故鑑定的比例逐漸增多。李湧指出當中的弊端,司法鑑定大多認可法醫,但他們沒臨床行醫資格,判斷醫生正常診療行為是否失當,醫療界認為是非常大的瑕疵,問題嚴重,令醫務人員處於被動及不利狀態。舉證方面,以往舉證傾向證明自己清白,但因屍解結果常死因不明,故出現有否採取措施預防死亡,若做了最終仍沒法扭轉,肇事醫務人員則沒過錯責任,相反就是醫生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