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澳生虐貓遭退學
【本報綜合報道】據中央社、香港中通社三十日消息:台灣大學澳門籍學生陳皓揚兩度虐貓致死,今天遭校方退學。對於退學處分,有動物保護機構指出,處罰並不能解決陳的心理問題。
校方建議精神治療
陳皓揚先前涉虐殺貓咪“大橘子”,遭檢方依動物保護法起訴,台大校方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處分兩大過、兩小過。沒想到案件還未審判,陳皓揚再次犯案,又涉在文山區擄走貓咪“斑斑”毆打致死。陳皓揚原預計今年畢業,還沒辦離校手續,事件發生後,校方暫不讓陳皓揚辦手續,先開獎懲委員會。
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校方日前召開獎懲委員會,依學生獎懲委員會辦法規定,學生有觸犯刑事法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者,可勒令退學,會中決議給予陳皓揚退學處分,陳皓揚無法領到台大畢業證書。
林達德說,目前學校正積極協調陳皓揚家人照顧,雖然陳皓揚已離開校園,但仍限制出境。
他說,台大也建議陳皓揚接受精神科診斷治療,協助轉化觀念行為,真誠面對後續司法責任,校方也再次對殺貓事件表達遺憾。
林達德表示,陳皓揚雖被退學,無法拿到畢業證書,還是可有修課證明,未來如果還要繼續唸書或深造,仍可申請台大修課證明。
處罰無法解決事情
台灣“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科長江文全表示,陳皓揚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和責任,並譴責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則指出,在整起虐貓事件中,可以明顯看出,陳的身體和心理都出了狀況,如果只是處罰他,不但無法解決事情,將來重返社會後,大家又該如何承接並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