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月票與政府取消月票位不同
律師:不知情者可民事索償
【本報消息】月票車位一位難求,科陽停車場管理公司涉嫌違規發出月票卡,令其他車主可月租車位,免去輪候,但如今車主好夢成空,不知損失能否追回。律師洪榮坤指若然車主“走後門”購買月票,損失無保障,不知情者仍可追討科陽的民事責任,但情況與政府突然宣佈取消月票位不同,車主只能追回已給付的餘下租金。
洪榮坤指出,對於不知自己購買了違規月票的車主,可追討“賣家”賠償,情況類似租賃合同中,可追收已給付的餘下租金,賠多少亦視乎與管理公司所簽訂的合同有否載明這部分的賠償。但這個情況與政府突然取消月票位不同,政府發出的月票卡,“排咗已經畀咗(車位)你”,今次事件中的月票持有人無法證明損失多少,因始終是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