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樓澳預售無法監管
黃翰寧冀新消保法盡快出台保障市民
【本報消息】消委會執委會主席黃翰寧昨日表示,橫琴樓盤到本澳預售,因涉及層面廣,目前本澳未有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完善監管。期望正在草擬階段的新消保法盡快進入立法程序,以回應市民的訴求。
投訴轉內地消保
黃翰寧昨日到橫琴出席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時指出,內地對在建樓盤預售有嚴格的法律規範,但對於未獲得預售證的橫琴樓盤到本澳預售,本澳暫未有相關法規監管。消委會現時只能向市民提出消費警示,提醒購買此類內地樓盤可能會出現問題,一旦接到投訴,會轉介內地消保組織處理。
他表示,本澳居民到橫琴買樓如遇糾紛,根據合作協議,消委會將轉介給珠海市或橫琴新區的消委會處理。對於到本澳銷售的內地樓盤,本澳現時的法律法規未能提供完善的監管。此類樓盤的預售行為涉及很多層面,還可能牽涉房地產中介的監管問題。
集五百多項建議
黃翰寧期望新的消保法盡快草擬完畢並進入立法程序。上月九日,消委會已提交了新消保法的諮詢總結報告,報告收集了三百二十一個意見,當中包含五百多項建議,歸納為五大範疇,包括聯合定價、操縱市場、新型消費等。新消保法正在草擬階段,消委會將充分考慮市民的意見,配合立法工作。希望法例早日出台,切合澳門的實際情況,滿足市民的需要。
他表示,去年至今,消委會收到市民在內地消費的投訴維持在個位數,較以往未有明顯增加。投訴內容涉及多方面,但暫未收到有關橫琴置業的投訴案件,到橫琴買樓的消費諮詢則較多。消委會多年來已與內地、香港、台灣乃至新加坡等地的消委會建立聯繫和合作機制,一旦接到市民在異地消費的投訴,會優先處理,並轉介當地消保組織跟進和處理。
新法加網購保護
黃翰寧又指,沿用廿七年的消保法未能保護網購、展銷會等新型消費,但已在新法諮詢中加入相關問題。去年的投訴個案比前年減少,其中較多為電訊服務、電子器材。他提醒消費者須注意電訊服務產品的條款,以免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