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港澳通行證下周全面啓用
【據新華社北京十日電】在廣東省試點簽發取得成功的基礎上,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本月十五日起全面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進一步便利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
據介紹,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往來港澳簽註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證件背面。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查驗部門查驗時不再加蓋驗訖章,簽註使用情況由計算機信息系統記錄管理,有需要的持證人可向內地及港澳地區主管部門查詢。
根據法律規定,經國務院批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採集或核驗首次申請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十六周歲以上(含)申請人的指紋,十六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採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留存指紋後,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在通關時可以使用內地和港澳地區口岸的自助查驗通道。希望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的申請人,只需在申請證件時簽署聲明,未滿十六周歲的由監護人簽署,毋須事先向港澳地區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指紋信息,實現一次備案、三地自助通關。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十年,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