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港洗黑錢三億半囚四年
【香港中通社十九日電】一名自稱患有焦慮症的內地男子在香港涉“洗黑錢”逾三億港元,十九日被法院判囚四年。
警方去年展開代號“黑武士”行動,打擊黑社會收入並拘捕接近四十人。其中,一名自稱患有焦慮症的內地男子較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三項“洗黑錢”罪,他四年來共開三個銀行戶口“洗黑錢”,涉款高達三點五億港元。
廿七歲的被告是以簽證形式來港工作,他在二○○六年六月至二○一○年九月,分一千八百多次把三點五億港元存入三個銀行戶口,又分八百多次提走。
被告三次在銀行開戶都報稱不同職業,分別是銷售員、經理及自僱人士,受聘於三家不同公司,短短四年間有接近三點五億港元存入其三個戶口。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處理的三個銀行戶口和業務無關,也沒有向稅務局報稅及交稅,認為被告明知戶口處理的是黑錢,並多次犯案,涉及巨額款項,故判即時入獄。